为了保障劳动者和失业人员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维护劳动者和失业人员的合法权益,省政府决定从2016年5月1日起调整我省最低工资标准和失业保险金标准。 西宁市、海东市月最低工资标准由每人每月105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1250元小时最低工资由每人每小时10.6元调整为每人每小时12.7元;海南州、海北州、黄南州月最低工资标准由每人每月106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1260元,小时最低工资由每人每小时1
2018-11-28 09:50
根据《广东省失业保险》规定,失业人员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向失业保险关系所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待遇,并按照规定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累计满一年,或者不满一年但本人有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已经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一、如何申报失业保险? (一)申领失业保险金和求职补贴的,需由用人单位在职工终止或解除劳动关
杭州失业保险金领取流程是什么? (1)统筹地区以外的城镇失业人员选择在杭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审核 受理条件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4、选择在杭州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且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60日内办理申领手续的外城镇失业人员。 服务指南 用人单位应在与职工终止
1998年12月26日国务院第11次常务会议通过,1999年1月22日国务院令第258号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失业人员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促进其再就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 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失业人员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本条所称城镇企业,是指国有企
社会保障体系包括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社会福利、社会优抚安置和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等方面,其中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五个项目。 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进而保障失业人员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促进其再就业的制度。 很多参保人都知道,失业后只要满足三个条件,即可
深圳为啥这么少人去领失业保险金?领取数远低于预算数为什么这么少人去领失业保险金? 上半年领取人数远低于预算数,市社保局回应称做预算时考虑了最严重的情况 深圳上半年失业保险领取人数远低于预算数,这是怎么回事呢?昨日,记者就市政府《关于深圳市2016年1—6月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中提到的这一情况进行了跟踪采访,市社保局回应说,年初做预算时考虑了最严重的情况。失业保险基金支出仅
下月起重庆主城失业保险金涨到875元/月, 下月起,失业保险金最多可以多领140元了。 市人社局发布了全市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调整情况。其中,万州等区县为一类地区,标准875元/月;梁平县等区县(自治县)为二类地区,标准为805元/月。这是重庆第9次调整该标准,而上一次调整是在2016年7月1日,距离本次调整已有2年2个月。 不过,并不是失业了就能直接领取这笔钱哟,除了满足缴费等
呼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8月28日消息称,呼市目前三类人员可领取失业保险。 第一类为就业转失业,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失业金,过去就业的状态现在变成失业状态,个人缴费满一年,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根据个人缴费的年限可以领取失业保险。 第二类为领取安置费的4858失业人员(上世纪九十年代一些国有企业转制过程中通过领取一次性安置费解除劳动关系的女的年满48周岁、男的年满58周岁的失业
第一条根据国务院《失业保险条例》和《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下列单位(以下简称参保单位)及其职工(以下简称参保职工),应当按照国务院《失业保险条例》和本规定参加失业保险,缴纳失业保险费: (一)城镇企业及其职工,有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 (二)国家机关和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中的工勤人员; (三)事业单位及其职工;
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称,本市从今年7月1日起再次提高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待遇标准,这是大连市自2006年以来第六次上调。失业人员在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期间,每月最高可领取1040元的失业保险金,同时可享受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为其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市人社局就业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本市2008年建立失业保险金标准随最低工资标准按规定比例同步调整机制,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
2018-11-28 09:49
南京的低保提标方案公布,其中,主城六区的城市标准从540元/月提高到600元/月。现代快报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新的低保标准从7月份开始执行,为此,南京市失业人员的失业保险金下限也将随之调整。不过,因为今年的低保提标文件下发比较迟,7~9月的失业保险金补差将在10月份补发到位。最高标准 根据相关规定,失业保险金,最高不得超过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最低不得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3
杭州失业保险金领取流程 (1)统筹地区以外的城镇失业人员选择在杭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审核受理条件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4、选择在杭州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且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60日内办理申领手续的外城镇失业人员。服务指南 用人单位应在与职工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
为保障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根据《北京市失业保险规定》(北京市人民政府第190号令修改),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政府批准,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在现行基础上,每档增加120元。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失业保险金调整后的标准: (一)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5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012元; (二)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满10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039元; (三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期限 社会保障体系包括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社会福利、社会优抚安置和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等方面,其中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五个项目。 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进而保障失业人员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促进其再就业的制度。 很多参保人都
北京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
根据青岛失业保险条例规定,符合条件申领失业金参保人应当自解除劳动合同/劳动争议处理裁决书之日起60日内去规定机构办理失业金领取手续。那么需要满足什么条件呢?具体如何操作呢? 【受理机构】:户口所在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市、区就业服务中心 【办理时间】:解除劳动合同/劳动争议处理裁决书之日起60日内 【咨询电话】:0532-12333 青岛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 1、按照规定
众所周知,失业保险是我国一项重要的社会保障制度,是针对失业人员的一种社会福利。那么,北京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有哪些呢?下面就为您详细解答。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停止领取失
青岛失业保险政策严格遵循国家及山东省方针政策,其主要目的就是确保青岛失业人员失业期间基本生活,促进再就业。为了进一步完善青岛失业保险制度,青岛社保局根据本地实际情况与时具进的调整相关政策,比如降低失业保险缴费费率等。本专题为你带来青岛市失业保险的最新的领取条件、缴费标准以及查询的相关内容,希望对你办理失业保险方面有帮助!办理条件 1.青岛户籍人员,在按月领取失业金期间,户籍在青岛市辖区内
失业保险金申领程序如何? 失业保险金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具体办理程序如下: 一、用人单位为其出具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用人单位职工失业,可分为两种情形: 1、终止劳动合同。即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期限已到期或者双方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合同终止履行,单位不再与其续签劳动合同,造成失业。 2、解除劳动合同。即双方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履行。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解除劳动合
失业保险转移指的是什么?什么是失业保险转移 对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与本人户籍不在同一统筹地区的,其失业保险金的发放和其他失业保险待遇的提供由两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协商,明确具体办法。协商未能取得一致的,由上一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确定。 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关系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转迁的,失业保险费用应随失业保险关系相应划转。需划转的失业保险费用包括失业保险金、医疗补助金和职业培训、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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