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07 11:12作者:三水老师
领取标准:
绵阳失业金领取标准:每人每月966元。
领取期限:
1.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最长能够领取1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2.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最长能够领取18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3.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最长能够领取24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1.已参加失业保险,用人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按规定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注:1月1日以后,我省农民工与城镇职工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相同。
1.本人身份证明;
2.用人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
3.失业登记证明及求职证明;
4.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规定的其它材料。
1.用人单位自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15日内,将失业人员名单等材料提交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
2.失业人员应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办理失业登记和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
3.填写《失业保险金申领表》,提交申报材料;
4.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符合条件的,应将有关事项告知本人,并纳入当月发放计划,当月发放计划已生成上报的,纳入次月发放计划,次月开始发放;审核不符合条件的,说明具体原因;
5.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向其发放失业保险金。
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不收费
办理地点:
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