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28 14:00作者:三水老师
日前济南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济南市实施就业优先战略行动计划》。据悉,济南将实施企业稳岗计划,把失业保险缴费费率调整为1.5%,减轻企业和个人负担。而且,还会建立失业保险与促进就业联动机制,失业保险基金将支持所有采取有效措施不裁员、少裁员、稳定就业岗位并依法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的企业,稳岗补贴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30%?50%给予补贴。
济南市公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
1、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累计缴费时间每满1年的,可领取3个月失业金;
2、满5年不足10年的,从第5年开始,累计缴费时间每增加1年增加1个月的失业金,最长为18个月;满10年及以上的,为24个月。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以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一定比例确定。
3、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1年不足10年的,按最低工资标准的70%发放,满10年及其以上的,按最低工作标准的80%发放。
山东省人社厅、省财政厅日前联合发布《关于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全省17城市全部上调失业保险金标准。其中济南市所辖区域失业保险金标准从每人每月950元上调至1000元。至1000元
《通知》指出,为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需求,根据《山东省失业保险规定》(省政府令第161号),结合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最低工资标准及失业保险基金承受能力,经省政府同意决定调整各地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后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从2016年7月1日起执行。此次调整中,济南、青岛、淄博、东营、烟台、潍坊、威海7市所辖区域失业保险金从每人每月950元上调至1000元。枣庄、济宁、泰安、日照、莱芜、临沂市所辖区域失业保险金从900元上调至950元。德州、聊城、滨州、菏泽市所辖区域失业保险金从850元上调至9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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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失业保险金领取指南
具体申报经办程序:
1.济南市户籍失业人员(含非济南市户籍且愿意在济南市领取失业保险的失业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