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22 11:48作者:王华老师
南京失业保险金 符合条件才能领
环顾我们身边,不乏失业人群,但并非所有失业人员都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可见,领取南京失业保险金也需要具备一定条件。
首选,必须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参保”和“缴费满一年”,二者缺一不可;其次,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即因本人无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失业,这里强调“被迫”,那些主动辞职、离职、退休的人群无法享受失业保险金;三是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不管在哪个城市,只有满足这三个条件的失业人员,才可以按照规定领取失业保险金。
南京失业保险金发放办法
想要了解南京失业保险金领取金额是多少,要先了解其发放办法。南京失业保险金的发放遵循“三挂钩一照顾”原则,所谓“三挂钩”,即与失业保险缴费时间、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挂钩,“一照顾”是指对大龄失业人员适当照顾。
南京失业金领取材料
1、首次申领南京失业金时,需提供: (1)《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 (2)《市民卡》或《银行卡》; (3)本人身份证和《户口本》; (4)《失业人员终止、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及失业保险金审批表》。
2、再次申领南京失业金时,需提供: (1)《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 (2)发放失业保险金的《市民卡》或《银行卡》; (3)本人身份证和有效户口本。
南京失业保险金领取金额如何计算
南京失业保险金领取金额总数=当地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领取的月份数。
从这个公式可以看到,决定南京失业保险金领取金额的因素有两个,其中,领取月份数不难理解,那么,南京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是多少呢?
这个标准各地区不一样,就南京来说,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10年的,按最低工资标准的55%计发;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最低工资标准的60%计发;累计缴费时间满20年以上的,按最低工资标准的65%计发。除此之外,一旦开始领取失业保险金,从领取期限的第13个月起,失业保险金按第1个月发放标准的95%发放;第19个月起,按第1个月发放标准的90%发放。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男性年满57周岁、女性年满47周岁的,其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不再递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