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16 13:53作者:才子老师
(1)单位和个人参保一年以上;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3)已办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领取标准
西宁、海东每人每月1070元;
海北、海南、黄南州每人每月1080元;
海西、玉树、果洛每人每月1090元。
领取期限
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2年的,发4个月的失业险金;
连续缴费时间每增加1年,加发2个月的失业险金,最长不超过24个月。
(1)本人身份证;
(2)一寸照片;
(3)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4)用人单位提供失业保险缴费证明;
(5)本人档案;
(6)就业失业登记证。
单位:
用人单位终止或解除职工劳动关系7日内将失业人员档案及相关材料报失业保险经办机构。
失业者:
1、失业人员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60日内到失业险机构办理失业登记手续;
2、失业人员申领失业险金应填写《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表》;
3、审核通过者经办机构发予《失业保险金领取证》。
办理时限:即时办理,按月发放
办理费用:不收费
办理地点:
西宁各区县市的社保经办机构失业保险科
1.湟源县社保局
地址:湟源县城关镇北大街31-8号
电话:0971-7410701
2.湟中县社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