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22 02:50作者:三水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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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内蒙古正在开展失业保险基金和就业资金专项检查,进一步完善、规范失业保险基金和就业资金管理工作,维护基金、资金安全。
内蒙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联合对全自治区失业保险基金、就业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及制度建设情况开展专项检查,检查的对象为经办、管理和使用基金、资金的相关单位及个人,以及根据检查情况需要延伸检查的职业培训、职业介绍机构和享受待遇的个人,检查内容包括失业保险基金、就业专项资金管理与使用制度建设情况以及使用、支付情况等。
此次专项检查按照统一下发检查通知、统一检查、统一汇总、统一处理处罚、统一出具检查报告“五个统一”的要求,采取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专业人员联合组成检查组进行直查、重点抽查和委托盟市对其他盟市检查等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截至目前,内蒙古14个检查组对相应被检查地区的具体检查工作已基本结束,正在按照检查工作程序要求,在与被查单位初步交换意见的基础上起草专项检查工作报告。
据相关报道,2012年从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从11月起,内蒙古再次提高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最高增幅达120元,月人均超过800元。去年以来,内蒙古进一步扩大失业保险覆盖面,参加失业保险人数增至232.4万人,其中4.8万人享受失业保险金待遇,人均失业保险金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失业人员均能按时、足额领取失业保险金。
2012年从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从11月起,内蒙古再次提高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最高增幅达120元,月人均超过800元。
去年以来,内蒙古进一步扩大失业保险覆盖面,参加失业保险人数增至232.4万人,其中4.8万人享受失业保险金待遇,人均失业保险金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失业人员均能按时、足额领取失业保险金。
内蒙古鼓励非公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失业保险,失业保险费累计征缴15.84亿元;今年,全区失业保险金累计支出3.49亿元。
内蒙古还构建了盟市、旗县、街道和社区四级公共就业服务网络联动机制,对城镇登记的失业人员实行就业实名制动态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