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23 21:32作者:王华老师
2.应征服兵役的;
3.移居境外的;
4.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5.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就业服务机构介绍工作达到规定次数的;
6.失业人员死亡的。
失业金能领到多少钱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而确定,每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可能都不一样,但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但也不会高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失业保险待遇领取方式
失业保险金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发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失业人员开具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单证,失业人员凭单证到指定银行领取失业保险金。
失业保险待遇办理程序
1、原用人单位为失业人员办理:在地税办理社会保险停保手续;出具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告知失业保险相关待遇权利;
2、失业人员选择领取失业保险待遇的:本市户籍的失业人员到户籍所属区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申领失业保险待遇手续;外地户籍的失业人员选择在本市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可到我市各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申领失业保险待遇手续。
失业保险待遇领取期限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依据其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计算:
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
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
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
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失业保险待遇能申领几次
失业保险待遇没有次数限制,每次失业后根据其新的缴费时间确定其失业保险待遇享受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