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20 10:01作者:三水老师
注:非特殊情况下失业保险金必须由本人按月领取。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办理失业登记和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的,视为放弃领取失业保险金。
办理地址
办理地址:
安庆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地址:安庆市迎江区棋盘山路334号
电话:5897090
桐城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地址:桐城市羊子路龙安广场
电话:6121908
怀宁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地址:怀宁县高河镇皖河路351号
电话:4636087
安庆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地址一览
办理时限
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内完成
领取期限
1.满1年不足5年的,每满1年,享受3个月失业保险金;
2.满5年不足10年的,在享受12个月失业保险金的基础上,自第5年起开始计算,每满1年,增加2个月失业保险金,合并期限最长为18个月
3.满10年以上的,在享受18个月失业保险金的基础上,自第10年起开始计算,每满1年,增加1个月失业保险金,合并期限最长为24个月
注: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按其重新就业后的缴费时间核定其本次应当享受失业保险金期限,并可将其前次未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予以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