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12 15:22作者:李一老师
事项内容 | 东莞市户籍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 |
申请材料 | 1、参保人填写《失业保险金申请表》; 2、《就业失业手册》原件和复印件; 3、《解除劳动合同申请表》; 4、身份证复印件一张; 5、一寸彩照一张; 6、银行存折(有社保IC卡的不需提供)。 |
办事程序 | 1、参保人在每月25号前向社保部门失业待遇核发窗口提交资料; 2、社保部门审核资料,为符合条件的核付待遇并发放《失业保险待遇卡》; 3、失业人员凭社会保险IC卡(或存折)、《失业保险待遇卡》等证件于次月的15日后,到广东发展银行东莞分行的任一储蓄网点领取失业保险待遇。 |
办理时限 | 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 |
相关表格下载 | 《失业保险金申请表》 |
业务类别 | 东莞市户籍失业者待遇申领 |
温馨提示 | 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要在解除劳动合同60天内到社会保障部门办理。无正当理由,逾期办理申领手续的,每超过一个月减少一个月的失业保险金(不满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每月25日前受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