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11 15:16作者:王华老师
办理条件
1.被解除、终止劳动关系前,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金发放标准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为市、县企业劳动者最低工资标准的65%,但应高于本市、县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办理材料
1.培训后持培训证明
2.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3.身份证
4.户口簿
5.1寸免冠照片3张
办理流程
1.失业人员持原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证明、身份证、户口簿、《培训通知书》,自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60日内,到市失业保险和就业服务管理中心失业待遇审核科报到,参加失业人员职业指导培训。2.培训后持培训证明、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身份证、户口簿、1寸免冠照片3张,到市失业保险和就业服务管理中心失业待遇审核科办理失业登记,申领失业保险金。
3.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失业人员,自办理失业登记和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的次月起领取失业保险金。
4.失业人员被批准领取失业保险金后,本人应在次月的10--15日(双休日、节假日顺延)持身份证到市失业保险和就业服务管理中心失业待遇审核科办理失业保险金的签领手续。
5.签领后,每月月底,可持已办理的农行存折到农业银行领取失业保险金。
注:失业人员无正当理由不办理签领手续的,未签领月份的失业保险金视作放弃,不予补领。
办理地址
办理地址:
淮南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陈洞南路56号
淮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刘家山路3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