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03 14:32作者:才子老师
(二)强化经办服务。各区县(自治县)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要规范业务经办流程,加强信息化建设,提升经办人员服务水平,推动经办服务的规范化、信息化和标准化。
(三)严格审核把关。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部门对申请一次性补助的人员要认真审核,防止弄虚作假、欺骗冒领行为。对骗取一次性补助的行为,要严肃查处。
(四)夯实基础工作。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部门应建立健全一次性就业创业补助台账,做到原始资料齐全和手续完备,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符合审计要求。
本通知自2016年3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