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9-28 16:37作者:王华老师
稳岗补贴可用于用人单位开展职工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岗位补贴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等。同一用人单位每年只能申请一次稳岗补贴,下年度再次申请的用人单位,需提供上年度稳岗补贴资金使用情况。
帮扶困难企业
一定期限内可缓缴失业保险费
《办法》规定,允许困难企业一定期限内缓缴失业保险费。统筹地区在确保失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支付、失业保险基金不出现缺口的前提下,可以对生产经营特别困难的企业,允许在一定期限内缓缴失业保险费,缓缴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困难企业缓缴失业保险费,应由参保单位提出申请,经办机构提出审核意见,提交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批,签订缓缴协议后施行。
困难企业的认定,需要同时具备资产负债率达80%以上;连续亏损2年以上(含2年),困难企业认定时必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企业近3年来的财务决算报表;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低于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等条件。
缓缴期间允许达到退休年龄的职工提前清缴个人的失业保险费。缓缴困难企业的失业人员在缓缴期间可以享受失业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