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02 09:16作者:三水老师
贵阳失业保险金领取指南
失业金发放标准
贵阳市失业保险金标准统一为875元/人、月。
办理条件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即失业人员不愿意中断就业,但因本人无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断就业。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办理材料
1、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2、失业登记证明;
3、个人身份证。
办理流程
失业人员应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持上述材料,到参保地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社保局)申领失业保险金,由社保经办机构为失业人员具体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相关手续。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内完成
办理地址:
贵阳市社会保险收付管理中心
地址:贵阳市都司路124号
电话:5500020851
南明区社会保险收付管理中心
地址:贵阳市箭道街194号南明区政府
电话:5500020851
云岩区社会保险事业局
地址:贵阳市云岩区北京路242号
电话:5500010851
贵阳失业保险缴费指南
缴费标准
缴费比例
改革前:贵阳市失业保险缴费基数比例为2%,个人失业保险缴费基数比例为1%
改革后:失业保险缴费比例由现有3%降低至2%,其中参保单位缴费比例为1.5%,参保职工个人缴费比例为0.5%。
缴费基数
1、低于2016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40%的,以1616.23元作为失业保险缴费基数;
2、超过2016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以12121.75元作为失业保险缴费基数;
3、在2016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40%至300%之间的,以实际工资额为失业保险缴费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