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30 20:42作者:王华老师
法院全面实行立案登记制对案件做到有案必立
日前,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人民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意见》。最高人民法院15日印发该意见,改革人民法院案件受理制度,变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对依法应该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保障当事人诉权。该意见将于5月1日起施行。
意见指出,要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以宪法和法律为依据,依法保障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方便当事人诉讼。对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案件,人民法院必须依法受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阻挠法院受理案件。
意见规定,登记立案针对的是人民法院的初始案件,对上诉、申请再审和申诉,不适用登记立案。
【安徽】
安全事故隐患拒不消除,或被停产停业整顿
生产经营单位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主体,若有安全事故隐患拒不消除,除了会面临停产停业整顿,还将被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记者了解到,安徽省日前出台了《安徽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将于5月1日起施行,该办法的颁布实施标志着安徽省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进入有章可循、有法可依的新阶段。
办法规定,一旦生产经营单位违反规定,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由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责令立即消除或者限期消除;生产经营单位拒不执行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非煤矿山项目建设设定5条准入条件
今后安徽省内的钢铁、有色、化工等非煤矿产开采有了严格的地方性法规,违规开采不仅会面临停业、关闭的处罚,政府直接责任人还可能被开除。安徽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18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安徽省非煤矿山管理条例》,该条例将于5月1日起施行。
如何才能取得非煤矿山开采资格、哪些地域不能开采,哪些行为不能做,条例给予明确的规定。
条例对于非煤矿山项目建设,设定5条准入条件,必须符合非煤矿山发展规划和行业准入条件;符合国家和省相关宏观调控政策;取得矿产资源管理、规划选址、项目用地、环境影响评价、安全评价等方面的批复;对项目所在地的公众利益不产生重大影响,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