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28 09:50作者:王新老师
2、转岗培训补贴申报资料
(1)转岗培训补贴书面申请报告及《用人单位转岗培训补贴申请表》(附件三)、《用人单位转岗培训补贴明细表》(附件四);(2)单位连续5年失业保险缴费证明;(3)单位出具的变更或续签的劳动合同(转岗安置证明)、转岗安置岗位工资发放明细表;(4)单位出具的培训人员名册、培训合格证明和培训费用支出凭证;(5)用人单位转岗培训工作方案及教学计划。
岗位补贴和转岗培训补贴同一单位只能享受一项。
三、办理流程
(一)由用人单位持申报资料向望城区人社局失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失保中心)提出申请;
(二)失保中心对照条件进行初审;
(三)初审通过后,由人社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对相关资料进行审核;
(四)由失保中心将享受补贴的企业、补贴金额等在望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1个月。同时,公布财政部门,人社部门举报电话,接受实名举报;
(五)经公示无问题的,由失保中心向财政部门申请拨款;
(六)财政部门把将补贴费用拨付至失保中心支出户后,由失保中心拨付到用人单位在银行开设的账户内。
四、工作步骤及人员安排
(一)动员申报
2016年9月10日至9月25日召开失业保险两项补贴工作会议,宣传贯彻有关政策,安排部署两项补贴实施工作;用人单位持申报资料向失保中心窗口提出申请,失保中心依据相关政策规定进行初审。(参加人员:区人社局、区财政局相关人员)
(二)重点抽查
2016年9月25日至10月15日由失保中心、区财政局社保科共同确定抽查面和抽查单位,并组织上门调查,核实相关情况。(参加人员:区人社局失保中心、区财政局社保科)
(三)联合审批
2016年10月15日至10月25日由失保中心提出两项补贴具体意见,报区人社局、区财政局进行联合审批。
(四)网上公示
2016年10月26日至11月25日由失保中心将享受补贴的企业、补贴金额等在区人社局政务公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1个月。(责任部门:区人社局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