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28 09:48作者:李天扬老师
二、办理失业登记问题解答
失业职工怎样办理失业登记手续?
失业职工在与用人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30天以内,持本人户口簿、城镇居民身份证、终止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和三张一寸近期免冠照片,到本人户口所在地街道、镇劳动科,填写《北京市城镇待业人员求职登记表》后由街道、镇劳动科颁发《求职证》。
不符合领取失业救济金条件的失业人员,持本人户口簿、城镇居民身份证,近期免冠一寸照片三张到本人户口所在地街道、镇劳动科,填写《北京市城镇待业人员求职登记表》后由街道、镇劳动科颁发《求职证》。
哪些人员可到劳动部门办理失业登记?
年满16周岁至男不满60周岁,女不满50周岁,并接受九年义务教育,具有北京市城镇户口,身体健康,有劳动能力,要求就业的失业人员,到本人户口所在地的街道、镇劳动科办理失业登记,领取:《北京市城镇待业人员求职证》。残疾人不办理失业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