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28 09:42作者:王华老师
3、失业人员凭《就业失业登记证》按月到受理失业登记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失业保险金;4、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其档案由受理失业登记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管理,享受失业保险金期满尚未就业的,档案应移交当地职业介绍机构,实现就业的移交用人单位。问:在什么情况下失业人员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答: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
1、重新就业的;
2、应征服兵役的;
3、移居境外的;
4、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5、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机构介绍的工作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