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28 09:40作者:李天扬老师
从北京市人力资源有社会保障局了解到,从4月1日起,北京市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在现行基础上,每档上调120元,调整幅度为12.7%。
据悉,1999年以来,北京市失业保险金平均水平从最初的333元/月提高到了目前的946元/月。从4月1日起,北京将再次调整现行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每档上调120元,调整幅度为12.7%。其中,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5年的,月发放标准为1012元;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满10年的,月发放标准为1039元;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不满15年的,月发放标准为1066元;累计缴费时间满15年不满20年的,月发放标准为1093元;累计缴费时间满20年以上的,月发放标准为1121元。农民合同制工人一次性生活补助费由728元调整到848元。
据《北京市失业保险规定》,应根据全市最低工资标准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保障失业人员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失业保险金标准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