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28 09:40作者:才子老师
按深圳市社保政策,2016年1月1日起,非深户籍务工人员可以参保失业保险。2016年1月1日起,参保满一年后,非深户籍参保人可以领取失业金。近日,记者从深圳市人社局获悉,已有4724名非深户参保人领取失业金,占总体的88.6%。
深圳市社保局失业处处长黄日东透露,截至2016年12月底,即放开非深户籍人口参保之前,深圳全市参加失业保险的约为340万人次。2016年1月1日放开非深户籍人口参保之后,到2016年12月底,全市参加失业保险的约为930万人次。而今年截至2月18日,共有5330人成功申领失业保险金,其中深户606人,非深户4724人,非深户占总数的88.6%。
按新的政策,深圳市户籍职工和非户籍职工均可参加失业保险,每名职工按本市月最低工资×3%,其中用人单位缴交2%,职工本人缴交1%,按月缴费。黄日东介绍说:按原来每月最低工资标准(1600元/月),每个职工每个月缴交48元,其中单位缴交32元,职工本人仅缴交16元;从今年2月份起,本市每月最低工资标准调为1808元/月,所以现在每个职工每个月缴交54.24元,其中单位缴交36.16元,职工本人仅缴交18.08元。
参保人要领取失业保险金,必须同时满足三个条件:一是必须参加失业保险满1年;二是要求是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如果是自己主动辞职或离职的就不行;三是必须在相关部门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领取失业金的月数,需按缴费年限核算。
□案例
有了失业保险,找工作少了些焦虑
这些非深户籍参保人领取失业金时是否顺利?在龙岗双龙,首批领取失业保险金的非深户籍参保人周小燕及她的工友都觉得,失业保险给他们带来了实惠。
30岁的周小燕是重庆市潼南县人,来深14年一直在龙岗的工厂上班。去年12月,因所在的深圳市汇溯科技有限公司旗下的LED电子厂要搬迁到惠州仲恺工业园去,她就从这个已经工作了两年多的工厂离职,双方选择和平分手,公司按劳动法给予了相关补偿。周小燕称,该厂还是比较正规,一切按劳动法,补偿了两个半月的工资给她。
周小燕告诉记者,她来深圳十多年,之前曾多次换工作,有主动离职的,也有被迫离职的。因为当时失业保险只允许深圳市户籍人口参保,所以她此前从未领取过失业保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