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28 09:36作者:王新老师
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按相关规定,对于在享受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的人员,应停发失业保险金,如果职工再次失业后仍然可以领取之前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此举措保护了失业人员的切身利益,并解除了失业人员的后顾之忧。
据介绍,近日,79名原黑龙集团齐齐哈尔制药厂产改后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与产改后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并向人社局失业保险处咨询如何办理相关手续。在办理过程中,工作人员耐心细致地解释政策,使企业和职工了解到,享受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的人员,应停发失业保险金,如果职工再次失业后仍然可以领取之前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并且可以与新单位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解除了这些人员的后顾之忧。
据了解,今年我市人社局失业保险处平均每月为8000余名失业人员缴纳医疗保险费、办理人员增减变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