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9-06-25 08:24作者:王新老师
“忠诚、为民、公正、廉洁”,这八个字是党和人民对政法队伍的基本要求,也是广大公安干警必须自觉坚持的共同价值取向。我们要深刻认识到:面对长期执政、改革开放、市场经济、外部环境的严峻考验,如何树立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是摆在我们面前带有方向性、战略性的重大课题。始终保持政法干警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最大限度地防止脱离群众、丧失民心的危险,变得比过去任何时候都更为紧迫,更为重要。
只有把政法工作深深地根植于人民群众之中,才能赢得广大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筑牢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铜墙铁壁。公安机关是人民民主专政的专门机关,执法为民是公安工作的目标追求,必须始终坚持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把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合法权益作为政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使公安工作获得最广泛、最可靠、最牢固的群众基础和力量源泉。“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是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忠诚”,就是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这是公安干警的政治本色;“为民”,就是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切实做到执法为民,这是公安干警的宗旨理念;“公正”,就是公正执法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这是公安干警的神圣职责;“廉洁”,就是清正廉明、无私奉献,这是公安干警的基本操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