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9-01 01:36作者:王华老师
一、主要表现
(一)违反政治纪律的主要表现
1、理想动摇,信仰缺失。少数党员对党的认识还存在偏差,当个人利益受损时,理想信念容易动摇。有的在原则问题上和大是大非面前旗帜不鲜明,态度不坚决,甚至丧失党性原则;有的党员干部信存在封建迷信思想。如请“大师”看风水;有的党员干部参与宗教活动,有的在旅游景区庙宇大殿烧高香拜佛祖,在干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
2、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有的党员干部对党委、政府和上级的决策和要求阳奉阴违,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对自己有利的就执行,没有好处的就不执行,说一套,做一套,或者消极应付;有的党员干部在执行党的纪律、制度和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中,工作拖沓,执行力不强;有的把自己管辖的单位或部门变成“独立王国”,对事关全局的问题,事先不请示,事后不报告,我行我素。如德宏州强制戒毒所在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依然违规利用春节、中秋、安保加班补助、超时误餐补助、电话费及燃油补贴等名义多次向全体在岗民警、职工、协勤人员发放28.246万元。
3、道听途说,传谣信谣。有的党员干部不负责任地道听途说,甚至捕风捉影,编造传播政治谣言,对党的重大政治问题说三道四;有的调侃当前一些政治方面的问题,不分场合的胡乱议论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不负责任的指责党的领导干部,热衷于传播小道消息。
4、弄虚作假,欺骗组织。有的党员干部工作上搞形式主义,做表面文章,欺上瞒下,欺骗组织,欺骗群众;有的不信守服务和廉政承诺,在个人事项报告、述职述廉等方面弄虚作假。如芒市芒海镇政府在2016年全州生物特色产业验收过程中,虚报、重报有关数据,严重违反纪律,相关人员被严肃问责。
(二)违反组织纪律的主要表现
1、违反原则,搞一言堂。民主集中制是我们党的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也是根本的组织纪律。但有的党员领导干部往往把自己凌驾于组织之上不遵守民主集中制原则,拒不执行或者擅自改变上级或党组织作出的重大决定,或者少数人决定重大事项,搞个人说了算,民主形同虚设。
2、拉帮结派,违规用人。有的党员领导干部违背组织原则,为了在选举中让自己或自己亲近的人当选,采取拉帮结派、事前许诺等方式,从事非组织活动。如德宏州食药监局党组对下属事业单位的一个正科、一个副科岗位推荐考察时,程序混乱、符合条件人员资格设置“因人而设”违反规定,经查实后,拟任人选公示无效,限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