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31 23:48作者:王新老师
加强立案查处工作,规定一般行政案件查结时间,规范接处警制度和工作在立案时明确指明办案责任人,以杜绝行政案件立案、查处的随意性及时发现和纠正执法过错和失职行为。
严格许可证执照发放、履行保护公民人身权、财产权法定职责的实施细则,严格各项办证制度,从程序上有章可循。
3、深化公安改革,改善公安后勤保障体系。针对公安机关面临警力不足、经费紧张等因素,大胆进行公安体制改革,把机构设置、后勤装备、科技设施等公安建设纳入国家建设的总体规划,与经济建设同步发展。实行“利益规避”制度,使执法活动不再包含具有执法主体的自身利益,妥善解决严格执法与后勤保障的矛盾,从根本上解决公安资源保障问题。合理配置警力,科学分工,使各警种既职责分明,又互相配合,协同作战。增强执法效益观念,充分运用强有力的行政执法手段进行依法行政管理,以推进依法治国的进程。执法的财政经费保障机制已经成为当前推进依法行政的重大障碍,这个体制上的障碍如果不清除,依法行政将只能是一句空话,国务院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已经提出了这个体制改革。建议在经费保障上借鉴我国义务教育法的作法,通过法律的形式规定公安经费由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筹措,予以保证,并且国家用于公安经费的财政拨款的增长比例,应当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比例。
4、加强执法监督,健全执法监督体系
公安立法要从实际需要出发,以宪法和法律为依据,遵循《立法法》的规定,贯彻公开、公正,便民、利民的原则,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同时,要加强对公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清理、修改和废止工作。
要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加大内部监督的广度和深度,将执法监督的触角延伸到公安执法活动的各个环节。加强对不立案、不受理、不查处等不作为行为的监督;加强对办案过程的监督,重点纠正滥用强制措施、违法扣押财物、违法限制人身自由等严重侵犯公民合法权益的行为。
要加强外部监督,首先要进一步推行警务公开,实行法律法规、执法职责、执法程序、处理过程、处理结果和投诉途径公开,主动接受群众、当事人的监督,防止暗箱操作;其次,加大行政、检察监督的力度,要及时纠正执法不公、徇私枉法等消极腐败现象,确保严格公正执法,让人民满意。
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进程是一个长期渐进的过程,当前执法人员执法不规范的原因,有多年来历史形成的习惯惰性,也有当前社会法制环境不健全、不完善的因素。解决这些问题需要充分利用思想政治教育、经费完善保障、强化法制监督等多种手段,需要各级部门长期艰巨的努力。只有常抓不懈,不断健全规范执法机制,完善执法保障,落实执法监督,提高执法素质,形成规范执法的浓厚氛围,让执法人员养成规范执法的良好习惯,才能不断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从根本上提高执法部门的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为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