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30 17:17作者:三水老师
(二)档案封存
已经缩微、扫描、刻有光盘的档案(包括已数字化的目录),以及暂不开放的档案等,经馆长办公会研究后,可定为封存档案。
封存档案实行专库专人管理。办理封存档案的出入库事宜,必须由负责库房管理的处级领导主持,相关库房管理人员到场,在相互监督下进行。
利用者调用封存档案,须填写《调用封存档案审批表》,经馆长办公会研究批准,原则上每次不超过10卷,每天调出多少卷,收回多少卷,调出档案未还清,不得再申请调卷。
(三)档案移出
档案从馆藏中移出,包括个别案卷和整个全宗的移出,都应在《档案移出登记簿》上及时登记,并在档案接收登记簿和全宗卷内注明档案移出的时间、数量及原因等。属于个别案卷移出的,还应在案卷目录(包括接待室目录)的相应卷号和目录扉页上予以注明:属于整个全宗移出的应及时告知接待室并收回该全宗的案卷目录。
档案移出,库房管理人员应根据有关要求,写出档案移出的书面说明,经部门报馆长办公会研究,并由馆长在书面报告上签名批准后才能办理移出手续。
(四)档案排架
1.设库。馆藏档案按全宗群设库。
2.排架。档案资料上架排列以全宗为单位,按全宗号、目录号、案卷号先后顺序,从左至右,自上而下排列。存放档案的装具外均应标有醒目的索引标记。
声像档案、特藏档案一般应从全宗中抽出。按声像档案、特藏档案管理办法专库存放,不能抽出的应在档案目录中进行标注。凡抽出的声像档案和特藏档案,均应及时填写《声像档案代理卡》或《特藏档案代理卡》存放在全宗相应卷位置上,并在案卷备考表和案卷目录中注明。
(五)档案保管
1.全宗卷。每个全宗均应建立能够说明该全宗历史情况的全宗卷,按全宗编号顺序集中统一存放在库房工作间。
(1)全宗卷有卷内材料目录、全宗介绍、档案数量变化登记表、检索工具编制情况表、档案材料交接单据、档案清点情况登记表、档案开放情况说明、档案数字化工作单、档案技术处清单(如修裱、改页码等)等内容组成。
(2)每年一月份上半月为检查、填写、充实全宗卷内容的规定时间。充实和填写的内容为上一年度目标任务计划中涉及所应归入的各种材料,如:档案数量变化、缩微全文数字扫描工作、修裱等情况。平时在档案管理过程中所形成的、属于应归入全宗卷的材料,均应及时归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