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30 17:12作者:李天扬老师
【一】
时光飞逝,转眼间,我到安徽新信律师事务所实习已经满一年的时间了。回想当初怀着朴素的正义感,抱着获取一个帮助弱势群体的能力的想法,在对律师毫无所知的情况下,匆忙的参加了全国司法考试,接着又参加了律师实习。通过一年的实习,我对律师这个职业,有了全新的认识,也对自己今后要走的路——成为一名成功的律师的困难,有了深刻认识。下面,我就谈谈在律师事务所一年的实习的收获。
首先谈下对律师这个职业认知上的收获。
第一、虽说如今的中国法治环境还是很不尽人意,大众的法治意识也不是很强,律师在社会上的作用还不是很大。但是普通大众对律师这个职业还是很羡慕的,认为这是一个收入很高的,比较不错的体面职业。经过我一年的律师实习生涯的体验,我觉得现在的律师,特别是年轻律师,生存环境十分的恶劣,不少年轻律师处于生存线上挣扎,年轻律师在我们合肥大多数就相当是一个无底薪的业务员,表面光鲜,实际上不少处于绝对贫困线以下。
年轻律师想做好真的很难,需要有很强的忍耐力,能耐得住两到三年的寂寞、煎受穷困潦倒的生活的折磨,更加重要的是要勤,勤为所里所有的律师义务打杂、勤学习法律知识、勤请教所有同行、勤动脑开拓一切可能的案源、抓住一切可能抓住的机会,只有这样才有成功可能的那一天。
第二、律师是法律人的一种职业,是法律人服务社会,实现自我的一种方式。律师通过其为当事人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获取其在社会生存与发展的资源,其不是社会正义的化身,也不是为了维护社会正义而存在的,其存在的意义在于通过其专业的法律知识和技巧,帮助当事人在如今越来越纷繁复杂的法律规范中,找到当事人利益的切合点,帮助社会弱势群体——犯罪嫌疑人甚至罪犯获取基本的人权保证,得到公正的司法审判,简单说,律师是为我们当事人在法律容许的范围内争取利益而存在的。维护当事人权益的过程,就是实践周永康同志提出的“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律工作者、做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服务者、做当事人合法权益的维护者、做社会公平正义的保障者、做社会和谐稳定的促进者”。
在李庄案出来后,网络中不少网友对律师产生不满,认为律师收费高,为了钱为罪大恶极的人辩护。看到这些,我很无语,为我们律师感到很委屈,也是中国法治的悲哀啊。律师需要自己挣钱养家糊口,国家不发一分钱啊,律师通过劳动换报酬,只要没有超出法律法规规定就没有什么非议的。至于律师为犯罪嫌疑人辩护就更加没有什么非议的了,律师就是通过为犯罪嫌疑人甚至罪大恶极的人辩护,为其争取合法权益来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促进国家法治进步的。通过惩处坏、丑、恶来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那不是律师而是司法公职人员需要干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