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2-03 06:51作者:三水老师
在南昌生育之后想要申请报销生育保险需要满足什么条件呢?报销的范围都包括哪些,报销标准又有多少呢?如果你不清楚又有兴趣的话现在就跟小编一起了解一下吧。
南昌生育保险报销条件是什么?
女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参加工作(或缴费)满1年;
(二)结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
(三)生育符合国家和省、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南昌市生育保险报销待遇范围包括:
(一)生育津贴:按本人产假期间的工资支付;
(二)生育医疗费:按医院发票的金额支付生育期间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药费。超过规定的医疗服务费和药费(含自费药品和营养药品的药费)由职工个人负担。生育医疗费应当按物价部门批准的生育医疗费用的增长幅度适时调整。
(三)疾病医疗费:因生育引起产后大出血、产后感染、产褥热、产后心脏病、妊娠合并肝炎5种疾病的,其医疗费凭病历和医疗费用发票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其他疾病的医疗费,按医疗保险待遇的规定办理。
一般南昌的生育保险到手的有多少钱呢?南昌生育保险报销范围和标准如下:
1、生育津贴,以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等月缴费工资为标准。生育津贴按参保职工本人生育或流(引)产时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等月缴费工资(不超过上年度在岗职工社会平均工资)为标准计发,低于参保职工本人分娩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时,单位可自行补齐。
2、生育医疗费,生育期间最高3500元。生育期间的医疗费按不超过以下标准支付:正常阴道分娩1400元;阴道手术产1900元;剖宫产3500元。若生育期间出现子宫破裂、胎膜早破等合并并发症,按不超过以下标准加发支付:正常阴道分娩200元、阴道手术产400元、剖宫产600元、保胎治疗7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