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2-03 06:16作者:三水老师
在绍兴生育期间可以休多久的产假呢?生育津贴的标准又是怎么规定的呢?如果你不清楚的话现在就来看看吧。
绍兴生育保险产假待遇:
1、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生产或者妊娠7个月以上早产的,享受90天的产假及生育津贴;
2、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享受50天的产假及生育津贴;
3、妊娠3个月以下流产(含自然流产、人工流产)或者患子宫外怀孕实施手术的,享受30天的产假及生育津贴;
4、分娩时遇有难产实施剖宫产手术的,增加15天的产假及生育津贴;
5、多胞胎生产的,每多生产一个婴儿,增加15天的产假及生育津贴;
6、分娩时遇有难产实施助产手术的,增加7天的产假及生育津贴。
绍兴生育保险生育津贴标准:
1、女职工生育津贴以本人生育或流产时上月缴费工资为基数,由社保经办机构计算并负责发放。在计算生育津贴时,每月按30天为标准。
2、女职工未参加生育保险的,以女职工生育或流产前12个月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发。月平均工资高于市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按市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计发;月平均工资低于市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市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计发。
因计划生育引起的医疗费也将按定额标准补偿,4个月以下流产,定额补偿标准500元;4个月以上(含)流产及引产,定额补偿标准为1000元;上(取)环150元;输卵管绝育术250元;输精管绝育术800元;输卵管和输精管吻合术3000元;经宫腔镜取环术2500元。
生育津贴计算天数也略有调整,妊娠7个月以上(含)生产,可享受128天产假及生育津贴;实施难产助产及剖宫产手术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产,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15天;4个月以下流产,补偿15天,4个月以上(含)流产及引产,补偿42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