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29 08:19作者:三水老师
2.住院医疗费收据原件;
3.计划生育服务手册(生育证)原件及复印件(没有办理生育证者,生育完后去街道或居委会办理《一孩生育登记本》);户口在省外,准予生育一胎的,需提供全国统一制式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或婴儿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住院病例首页及医嘱单复印件(加盖医院病案复印专用章);
6.男职工配偶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出具的无工作证明。户口已迁移的,还需要提交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