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29 06:07作者:李天扬老师
在上海生了孩子之后想要报销生育保险,你知道流程是怎样吗?都需要哪些材料呢?不清楚的就快跟高教网的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生育医疗待遇费用报销办理程序:
申领条件:
参保人享受生育医疗费用报销待遇,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⑴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不含政策外怀孕而采取的补救措施);
⑵参保人在生产之日(以排胎或新生儿出生日期为准),已连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满6个月以上(含本数),且生育前一个月按时缴纳医疗保险费。参保人连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不满6个月的,不能享受生育医疗待遇;连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满6个月不满12个月的,按定额标准的30%支付;连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满12个月以上的,按定额标准的100%支付。
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连续缴纳社保满12个月(中间中断不超过3个月,视作连续),且生育前一月还在缴纳社保的,才能报销国家规定标准的100%。
如果说你现在中断已超过3个月,就是说之前已缴纳的社保视作中断了,要重新连续缴纳12个月才能报销国家标准的100%。
上海生育保险报销标准
1、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生产或者妊娠不满7个月早产的,生育医疗费补贴为3000元;
2、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自然流产的,生育医疗费补贴为500元;
3、妊娠3个月以下自然流产或者患子宫外孕的,生育医疗费补贴为300元。
报销流程
【受理机构】:上海社保局及其分局
上海生育保险报销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
2、《独生子女证》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3、《生育医学证明》;
4、本市开立的实名制银行结算账户卡。
其它相关材料说明
1、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他人代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