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16 14:32作者:王新老师
企业女职工检查或生育应选择当地定点医疗机构;符合生育保险报销条件的由用人单位在女职工产假满一个月内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生育保险待遇结算。其中符合规定的生育女职工产检费、生产费等生育医疗费实行定额结算。生育保险是一个地方法规,因此相关费用报销流程各个地区也有区别。以下列举东莞的产检费用报销流程:
(一)就医确认手续
1.办理条件与人员范围:
①生育保险累计参保缴费满1年以上;
②已按规定在东莞市内户籍所在地(流动人口为现居住地)计生部门办理生育登记手续且生育登记信息已传输至我市社保部门;
③办理生育就医确认业务时正常参保缴费。
2.办理地点:市内定点医院
参保人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在市内生育保险定点医院中选择一家医院作为本人生育定点医院。
3.所需资料:
①《东莞市生育保险就医确认申报表》(在选定医院现场领取填写);
②《东莞市母子保健手册》首页及产前检查记录页(或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预产期诊断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③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未发社保卡者可凭身份证);
④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如《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本省户籍的参保人不需要提供此项)。
以上②-④资料核实原件存留复印件。
4.办理流程:
参保人到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提交相关申报资料,申报资料完整无误并通过社保卡密码验证的,就医确认即时生效。
(二)生育就医
生育就医确认生效后,参保人在已确认的定点医院产检或分娩住院的,须主动出示社保卡(或身份证)及《东莞市生育保险就医确认申报表》第二联,并通过社保卡密码验证后,在定点医院完成生育医疗费用现场结算报销手续。
第一次检查:尿HCG、妇科检查、血常规(3分类)、尿常规(10分类)、心电图、B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