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31 02:20作者:才子老师
四、申办生育保险待遇的期限为:
(一) 生育医疗费,应当在女职工妊娠至生育或者终止妊娠前申办;
(二) 生育津贴、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和异地就医的生育医疗费,应当在女职工生育或者终止妊娠后1年内申办;
(三) 计划生育手术费用,应当在手术前申办;
(四) 男职工假期津贴,应当在其配偶生育后1年内申办。逾期申办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予受理。
注: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期限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其参保职工申办生育保险待遇的,该职工的生育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按照所在统筹地区的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
内蒙古生育保险报销地址及上班时间、公交路线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华大街63号
服务热线:12333
办公电话:0471-6945664、6944513
传真号码:0471-6964928
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公交路线:
1、乘坐公交15路、29路、56路、72路、82路、93路、97路、k1路、青城1号线、青城2号线到内蒙古人民会堂公交站下步行290米。
2、乘坐公交20路、26路、37路、58路、76路、85路、89路公交车到金航商城公交站下步行440米。
3、乘坐公交3路、4路、19路、59路、102路公交车到新世纪广场公交站下步行470米。
4、乘坐公交2路、7路、13路、24路、32路、33路、52路、71路、73路、303路公交车到盛业商品批发中心公交站下步行490米。
5、乘坐公交16路、21路公交车到新华社内蒙古分社公交站下步行540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