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18 14:56作者:李天扬老师
1、属于生育保险零星医疗费用报销范围内的生育医疗费用,先由参保人员个人垫付,自出院(或结付医疗费)之日起5个月之内向所属单位办理申报手续。
2、由单位经办人携带相关资料,到市医保中心4楼医保业务综合服务厅指定窗口办理报销手续。
小编介绍,在最受关注的待遇享受上,《昆明市贯彻云南省职工生育保险办法文件的实施办法》规定,生育保险医疗费报销额度按包干结算的方式执行,其具体标准是:顺产4000元、难产5000元、剖宫产6000元、产检费1000元、妊娠4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的报销2000元、妊娠4个月以下流产的报销800元、放置和摘取节育器手术分别报销8000元和500元、输卵管和输精管结扎术分别报销2000元和1000元、输卵管和输精管复通术分别报销2500元和2000元。
除了医疗保险费外,职工生育还将获得1000元的营养补助费。如果是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一个就增加1000元。
另外,参加职工生育保险的职工,如被确诊为不孕不育,需要人工授精或试管婴儿的,按每例手术最高30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如果职工因生育、流产等死亡的,将给予全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倍标准的一次性补助。
特别提醒:如职工是在去年6月30日以后生育的,都能按《昆明市贯彻云南省职工生育保险办法文件的实施办法》的标准享受同等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