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18 11:48作者:才子老师
目前山东省生育二胎的产假天数是158天,不过生育津贴仍按照98天发放。对此,12333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咨询热线工作人员回复称,“增加的产假待遇找单位支付。”企业却认为找单位要没有道理。
60天的待遇保障掉空里了
“我想了解一下二胎产假和保险报销问题。”在济南一家企业上班的张女士是一名二胎妈妈,不久前刚刚生下了二胎宝宝。张女士告诉高教网记者,自从全面二孩放开以来,国家和省里相继出台了一些鼓励政策,由于关系到切身利益,对此她一直十分关注。“今年年初,山东省修改了产假规定,二胎妈妈也能享受158天假期,可是我听说生育津贴还是按照98天发放,这是咋回事呢?”
“我们也遇到了这方面的问题,也想知道怎么解决?”济南一家企业人事部门工作人员刘先生表示,企业里有多名女职工生育二胎,按照规定,公司要给员工放158天产假,而人社部门给的生育津贴为98天,两者之间差了60天。“剩余60天的待遇保障‘掉空里了’,员工找企业,企业也没有办法。”刘先生表示。
据了解,根据2012年国务院颁布实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此后,山东省做出相关部署,按照国家规定,在生育保险待遇支付方面将女职工正常生育产假天数调整为98天。
今年1月22日,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公布施行了《关于修改<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其中规定:符合法律和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六十日,并给予男方护理假七日。增加的产假、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这意味着,生育二胎也能享受158天产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