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08 17:15作者:王华老师
办理机构
婴儿父母户籍所在地派出所
办理地点
派出所
办理期限
新生婴儿(限1周岁以内)父母户口均在济或父母一方户口在济为家庭户,来济随父或随母申报出生的,手续齐全当场办理;婴幼儿(超过1周岁)自完备手续公安部门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办结。
办理所需证件
1、父母申请;
2、新生婴儿随父落户申请表(限母亲户口在外地,婴儿来济随父报出生);
3、《出生医学证明》;
4、父母《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
5、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服务对象分类
个人,本国公民
申报范围
适用新生儿在本市市区申报出生登记落户
申报条件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向婴儿父母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办理流程
婴儿父母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受理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工作日时间(节假日、双休日期间市区及县(市)城区派出所户籍业务正常受理,其他农村派出所可预约受理)
咨询电话
所属公安分局户政科:历下分局:85084060市中分局:85084616槐荫分局:85085054天桥分局:85085678历城分局:85086079长清分局:85086582高新分局:88871253
收费标准
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户籍管理有关证件收费标准的批复》(鲁价费发[2006]231号)出生申报:5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