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04 21:53作者:王新老师
12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草案)》(下称修正案),并将于2016年1月1日开始实施。由于修正案正式取消了晚婚晚育假,近日,许多地方出现了“抢晚婚假”的登记结婚潮。
此前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定,男方迟于25周岁,女方迟于23周岁结婚生育的,可享受延长婚假、生育假的奖励或其他福利待遇。虽然各地对婚假长度的规定不一,但一般晚婚夫妇可享受10-30天的婚假。修正案中删除了这一规定,这意味着无论晚婚与否,新规定实行后,婚假可能将统一为3天。
这导致不少地方的情侣在2015年结束前扎堆登记。界面新闻记者查阅资料发现,在修正案草案提交审议的12月21日后,已有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合肥、西安等逾15个地市出现了登记结婚人数大幅增加的情况。
据报道,12月22日至30日期间,北京市婚姻登记人数为9096对,较去年的7025对同比增长了三成左右。其中西城区办理婚姻登记1250多对,较去年同期增加近五成。朝阳区办理的登记数量为1035对,也比去年增加了300多对。
同样在南方,广州越秀区、海珠区婚姻登记处22日起的结婚登记预约都出现了满额情况,相关工作人员在接受记者的采访中表示,要在年底前增派人手应对结婚登记高峰。
确实如人们预期,修正案正式通过后,一些地方出现了登记结婚人数激增的情况。12月30日下午4点前,西安市民政局已经为849对情侣颁发了结婚证,比29日人数增加50%以上。在烟台芝罘区,12月30日一天的结婚登记人数较平日翻倍。济南历下区婚姻登记处的接待人数更是达到了平日的8倍以上。
但面对近日出现的为“抢晚婚假”而结婚登记的现象,一些地方的民政部门作出提醒,年轻人应该理性认真地对待婚姻大事,不要贪图晚婚假而仓促结婚。
国家卫计委法制司司长张春生日前公开表示,我国之所以取消晚婚晚育的鼓励措施,是因为男女初婚年龄已经到了25岁左右,初育年龄在26岁以上,晚婚晚育对于母婴安全、保健和高龄产妇的健康都有负面影响。
事实上,取消晚婚晚育奖励并不意味着婚假、生育假福利将在整体上缩水。修正案第25条规定:“符合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这项规定明确了晚育假将被取消,但无论何时生育,夫妻双方可获得的生育假将有所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