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04 21:52作者:才子老师
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新修订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将于2016年1月1日起实施。为保持与上位法规定相一致,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加快修订广东省的条例。12月30日,广东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表决全票通过了新修订的《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将于2016年1月1日起与新修订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同步施行。
这意味着:2016年1月1日,广东的全面二孩将顺利开闸落地!据了解,这在全国计划生育地方性法规修订中属首例!
大家关心的婚育假期、避孕方式等等问题,广东省是如何落地规定的?
关注一:全面二孩落地
抢生属违法行为
有的夫妇(均非独生)在新条例实施前抢生了二孩,是否还要给予处理?广东省卫计委回应称:对于新条例实施前抢生二孩的,按照法律法规属违法行为。按照法不溯及既往的原则,对已经作出处理的不再改变;对尚未作出处理的,由有关行政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关注二:婚育假期
晚婚假取消爸爸增加5天陪产假
婚假:晚婚假确定取消
根据新版的《广东省计划生育条例》,晚婚假期是真的取消了。当然,按照政策从2016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设定,如果你能在12月31日前完成婚姻登记(只有一天多时间了),而且结婚对象也符合晚婚政策,你还是可以享受13天的晚婚假的。
产假:爸爸增5天妈妈最多减少20天
新条例修改了与“全面两孩”政策不协调的奖励规定,取消晚婚晚育假,将原来的独生子女母亲产假调整为奖励假30天。
这意味着,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不论是生育一孩、还是二孩,以及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再生育的,都可以享受增加30天产假的优待;同时,丈夫的陪产假从10天增加到15天。
与以往有何不同:
1、当爸爸的男同胞们能多获得5天带薪休假时间。
2、对于妈妈来说,情况不同。此前,女性产假一般为98天基本产假+35天独生子女假+15天晚育假=148天。调整后,则是98天基本产假+30天计生奖励(即二孩以内)假=128天,相比少了20天。但对于此前并不享受独生子女假(比如“超生”)和晚育假(比如“早育”)的妈妈来说,则是新增30天产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