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2-18 20:47作者:王华老师
重庆市2016年生育保险报销条件、范围、标准及流程
1、生育保险享受条件
参保职工从参保单位为其足额缴满6个月生育保险的次月起按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2、生育保险支付的范围
(一)产前检查费;
(二)生育医疗费;
(三)生育津贴;
(四)妊娠及产假期间治疗生育并发症的医疗费
(五)计划生育手术费
3、生育保险支付方式与支付标准
产前检查报销须提供的资料
检查费发票原件和一一对应的检查报告单。(如查血的结果啊,B超单这些都可以。发票准备500元的就可以了,一定要准备那些现金支付的哈,医保卡支付的不算)
生育并发症备案提供的资料
在确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由医院填写《重庆市职工生育保险生育并发症备案表》。请留存备案表及相关检查治疗资料至报销生育医疗费时使用。
附:
生育并发症包括:妊娠高血压综合症、妊娠胆淤、前置胎盘、胎盘早剥、母婴血型不合、妊娠糖尿病、急性脂肪肝、妊娠剧吐、轮廓胎盘、血管前置、羊水过多、羊水过少、胎膜早破、胎儿宫内发育迟缓、子宫破裂、羊水栓塞、产后出血、宫颈及yin道裂伤、子宫内翻、产科休克、产科弥散性血管内凝血、羊膜腔感染综合症、产褥期感染、产后尿潴留、ru腺炎、晚期产后出血、产娠中暑、产娠期精神异常,共二十八种。
生育津贴需提供的资料
1、身份证(原件、正反两面的复印件);
2、准生证(原件、复印件);
3、出生证明(原件、复印件);
4、出院证明原件(就是上面写了破腹产还是顺产,还有医生写了出院后的注意事项的那张单子,每个医院都不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