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23 17:00作者:李天扬老师
生育保险待遇还包括产假
按照《关于调整河北省城镇职工生育保险相关政策的通知》规定,女职工生育还可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施行节育措施的职工,也可享受节育假: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的,自手术之日起休息2天;放置、取出皮下埋植剂的,休息3天;施行输精管结扎的,休息7天;施行输卵管结扎的,休息21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