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计划生育条例全文,青海计划生育全面二胎新政策(2)

更新时间:2018-11-16 16:20作者:三水老师

    第四章奖励与社会保障

    第十九条 国家工作人员、企业事业组织从业人员晚婚的,增加婚假15日;晚育的妇女增加产假30日,其配偶享受10日看护假。公民接受计划生育手术享受国家规定的休假。

    增加的婚假、产假、计划生育假以及看护假期间按出全勤发工资,不影响调资、晋级、福利待遇和评奖。  

    第二十条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由夫妻双方共同申请,双方单位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证明,经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查,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一)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

    (二)再婚夫妻(含一方再婚,一方初婚)只生育过一个子女不再生育的;

    (三)符合本条例规定可以生育二个子女的夫妻生育二个子女后,一个子女死亡且不再生育的;

    (四)无子女夫妻合法收养一个子女后不再生育的。  

    第二十一条 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城镇居民家庭,自领证之月起享受以下优待:

    (一)产假可以延长到半年。男方享受15日的看护假(含晚育看护假)。产假、看护假期间,按出全勤发工资,不影响调资、晋级、福利待遇和评奖;

    (二)每月发给独生子女保健费10元,从领证之月起至子女满14周岁止。独生子女入托(园)费每月报销15元至7周岁;接受义务教育期间报销学校收取的杂费;医疗费报销不低于百分之六十至14周岁。  

    第二十二条 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农牧民家庭,享受以下优待:

    (一)给予三千元奖励:

    (二)在调整宅基地、社会救济、安排扶贫贷款和扶贫项目等方面给予照顾。

    夫妻一方为城镇居民的,按城镇的优待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牧区少数民族牧民夫妻放弃生育第三个子女的,给予一千元奖励。  

    第二十四条 农村已生育二个女孩且夫妻一方实施了长效节育措施的家庭,享受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项的优待 

    第二十五条 独生子女保健费及其他优待开支,夫妻均为国家工作人员、企业事业组织从业人员的,由双方所在单位各承担百分之五十(男方上半年,女方下半年);夫妻一方为国家工作人员、企业事业组织从业人员,另一方为城镇无业居民、其他人员或者农牧民的,由工作人员、从业人员所在单位支付,企业支付的费用列入成本;夫妻均为城镇无业居民或者其他人员的,由县级人民政府统筹解决。

    给予农牧民独生子女家庭的三千元奖励和牧区少数民族牧民夫妻放弃生育第三个子女的一千元奖励所需经费,由省、州、县三级财政共同负担。  

    第二十六条 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其父母不再生育和收养子女的,由其所在单位、居住地的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给予经济补助和其他必要的帮助。  

    第二十七条 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丧偶或者离婚后未再婚的,扶养子女的一方继续享受对独生子女家庭的全部优待。

    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丧偶或者离婚后,抚养子女的一方再婚,再婚家庭的子女数合计多于一个,以及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符合本条例第十三条第(一)项规定要求安排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应当收回《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停止享受对独生子女家庭的优待。

    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符合本条例第十三条第(二)至(七)项、第十四条规定,要求安排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应当收回《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停止享受对独生子女家庭优待,并退回已享受优待的全部费用(包括增加产假或者看护假期间的工资)。  

    第二十八条 对在县、乡级计划生育岗位连续工作满10年的,给予一级奖励工资。乡(镇、街道)计划生育工作专职人员从事计划生育工作期间享受岗位津贴,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

    第五章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第二十九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合理配置、综合利用卫生资源,建立健全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网络,改善技术服务设施和条件,提高技术服务水平,提高公民的生殖健康水平。  

    第三十条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和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共同承担本行政区域内人口与计划生育的宣传教育、技术服务、药具发放、人员培训等工作。  

    第三十一条 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应当依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开展技术服务。

    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施行避孕、节育手术、特殊检查或者特殊治疗时,应当征得受术者同意,并保证受术者的安全。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应当为育龄夫妻提供优生优育技术服务,指导公民选择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节育措施,预防和减少非意愿妊娠。已生育子女的夫妻,提倡选择长效避孕措施。计划外怀孕的,应当及早采取补救措施。

    禁止个体医疗机构施行计划生育手术。  

    第三十二条 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免费享受国家规定的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所需费用,参加社会保险的,从社会保险基金中按有关规定支付未参加社会保险或者没有保险项目的,有工作单位的由所在单位负担,没有工作单位的由地方财政负担。

    农牧民免费享受避孕、节育技术服务,所需经费由省、州、县三级财政共同负担。 .

    第三十三条 禁止非法生产、经营计划生育药具;禁止使用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计划生育药具。  

    第三十四条 接受长效节育手术后,因子女死亡或者残疾等特殊情况且符合再生育规定的,由夫妻双方共同申请,经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可以施行输卵(精)管复通手术。手术费用按节育手术费用的支付办法执行。  

    第三十五条 经鉴定因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丧失劳动能力的,由当地人民政府或者其所在单位给予适当补助,生活上给予照顾。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  

    第三十六条 严禁利用超声技术和其他技术手段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或者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

    为您推荐

    2019年两会《政府工作报告》养老金新政策,要提高养老保障水平

    《关于2018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19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要求,提高养老保障水平。从2019年1月1日起,按平均约5%的幅度提高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标准。

    2019-06-13 04:57

    如何在另类面试问题中胜出

    在面试中,有些考官会先提一个不甚友好的问题,或者劈头浇你一盆冷水,让你在委屈和激愤中露出本色。在他看来,击溃你的心理防线,才能筛选出有心理承受能力的智者,找到能面对压力的新鲜血液。要想在压力面试中胜出,只能学会绕开陷阱,奋战到底。

    2019-06-08 03:00

    面试紧张时应该怎么办

    面试是进入公职机关的最后一道主要的门槛,因此可以说每一位进入面试的人,心里就像绷住一根弦一样,也就是说每位考生,都会以高度的精神状态去抓住这次进入角色的机会。出现紧张、焦虑的心情也是不可避免的,只有认识了解,才能完全的克服。

    2019-06-08 02:58

    面对变故 学会自我解嘲

    面对降级、减薪、甚至解雇、离婚、丧子等变故,许多人反应过度,很长时间缓不过劲儿来。而有的人却能很快度过,重返正常的生活轨道。其决定因素是一种特殊的心理素质:心理复原力。有了它,人们不怕挫折;而缺少它,会特别害怕受伤害,不敢付出行动。

    2019-06-06 03:12

    办公室里该与不该谈论的话题

    办公室是一个充满原则、纪律,讲求策略的场合,更是一个充满利益冲突的是非之所。既如此,办公室里谈个人私事是否妥当呢?网上调查显示,尽管九成以上的人认为“办公室里隐私不宜说”,但是她/他们又同时承认有在办公室里谈论涉及私人感情、家庭关系、同事喜恶和上下级关系等隐私性内容的行为。

    2019-06-06 03:10

    面试自我介绍的几大原则

    应聘到外企或其他用人单位时,求职者往往最先被问及的问题就是“请先介绍介绍你自己”。这个问题看似简单,但求职者一定要慎重对待,它是你突出优势和特长,展现综合素质的好机会。回答得好,会给人留下良好的第一印象。

    2019-06-01 03:19

    外企面试必须要注意的五“必要”

    到外企面试前,仅仅准备好一份简历是不够的,还要提前做好面试前的“功课”,这样面试通过的几率就会大大增加。

    2019-06-01 03:16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