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05 16:05作者:李天扬老师
记者注意到,安徽等地明确提出了“抢生应被罚”。安徽省卫计委近日在其官网发布《安徽积极做好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前期相关准备工作》一文,文章明确提出,在国家和安徽省尚未出台生育新政之前,仍按照以往口径严格执法,如果出现违法生育或提前抢生,依然属于违法生育,应接受相应处罚。
有评论认为,倘若遵照“对抢生不进行处罚”的做法,势必带来“良性违法”的后果,这对正在全面施行依法治国的中国而言无疑不利,甚至导向用政策代替法律的不良效应;倘若严格执行即将废止的法律条文,不仅法理上存在瑕疵,对于抢生的夫妇似乎也不公正,且降低了中央政策的善意。
国务院参事马力对中新网记者表示,希望从中央到地方能够加快法律法规的修订,尽量缩短政策过渡期,从而为民众尤其是那些生育意愿较为强烈的高龄产妇合法生育创造政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