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03 11:00作者:王华老师
应是参照“单独二孩”政策实施过程,首先要修法。
国家卫计委下属的中国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主任姜卫平表示,全面落实该政策还需等待各地人大修改地方的法律之后,方可最终落地。
姜卫平透露,全面放开二孩的政策落实应该是参照“单独二孩”政策实施过程。他强调,首先有个修法的过程。
2013年11月,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启动实施“单独二孩”政策。当年12月,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交了“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议案”,12月末的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意见》。
该《意见》明确了各地落实“单独二孩”的实施方案。首先,各省(区、市)的政府制定实施方案,接着报国务院主管部门(即国家卫计委)备案。之后,各省人大或其常委会修订地方性法规。
姜卫平介绍,我国正式启动“单独二孩”政策后,多地相应地修改了计划与生育条例。这导致了各地政策落地出现了时间差。如2014年1月,浙江、安徽、江西率先启动“单独二孩”政策,3月至6月多数省份集中实施,9月政策全面落地。
全面放开二胎落地前抢生如何处理?
对于政策落地之前“抢生者”的处理,各地也有不同。
此前媒体曾统计,江西、浙江、天津、北京等17个省、市、自治区明确规定,在政策落地之前“抢生”单独二孩者属违法,仍需按规定进行罚款。而安徽省的政策相对比较灵活,若单独二孩在政策过渡期内,即在2013年11月12日至2014年1月23日安徽修改计生条例之间出生,单独家庭只需按规定补办《生育证》即可。
对此,国家卫计委曾在答复地方时称,在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公布后,省级人大常委会作出决定实施单独二孩政策或地方条例修订公布前,单独夫妇违法再生育第二个子女的,立足于批评教育,原则上不作实质性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