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02 14:31作者:王华老师
全面两孩政策“十问”——访国家卫生计生委副主任王培安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全面两孩何时实施?如何实施?针对社会关心的问题,国家卫生计生委副主任王培安接受了记者采访。
记者:谁能享受全面两孩政策?为什么要实施全面两孩政策?
王培安:全面两孩政策,是指所有夫妇,无论城乡、区域、民族,都可以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
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是继单独两孩政策之后生育政策的进一步调整完善,这是中央基于我国人口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形势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当前,我国人口发展出现转折性变化。一是人口总量增长的势头明显减弱,育龄妇女数量逐步减少,特别是20至29岁生育旺盛期妇女数量下降较快。群众生育意愿发生转变,少生优生成为社会生育观念的主流。二是人口结构性问题日益突出,劳动年龄人口开始减少,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出生人口性别比长期持续偏高。三是家庭规模缩小,养老抚幼、互助互济等传统功能弱化。这些变化,给经济社会发展和人口安全带来新的挑战。今后几年,我国劳动力资源比较丰富,社会抚养负担较轻,是调整完善计划生育政策的有利时机。
记者: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同计划生育基本国策是什么关系?
王培安:计划生育是我国必须长期坚持的一项基本国策。
实行全面两孩政策后,预计2030年我国总人口为14.5亿人。未来相当长的时期内,我国人口众多的基本国情不会根本改变,人口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压力、人口与资源环境的紧张关系将客观存在。
同时,人口与经济社会的发展变化,计划生育政策的调整完善,赋予了计划生育基本国策新的内涵。当前,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就是要实施好全面两孩政策,推进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改革,引导家庭负责任、有计划地安排生育,调控人口总量、提升人口素质、优化人口结构、引导人口合理分布,促进家庭幸福和人口均衡发展。
记者:全面两孩政策何时开始实施?
王培安:根据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的决策部署,需要修订《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及其配套法规,依法组织实施。
记者:政策实施后,生育还要不要审批?
王培安:按照中央推进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改革的部署,我们已经在全国实行了一孩生育登记。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后,我们将进一步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取消二孩审批,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准确掌握生育信息,重点加强优生优育、避孕节育、妇幼健康的咨询指导,落实免费的卫生计生服务项目。生育第二个孩子的夫妻,可到一方户口所在地或现居住地办理登记。具体登记办法由各省(区、市)制订。符合规定条件要求再生育的,仍需要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卫生计生部门将进一步简化程序,做好服务,方便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