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18 23:46作者:李一老师
办理条件
南宁市行政区域内的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其他城镇企业、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以及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应按本办法的规定参加生育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统称职工)缴纳生育保险费
办理材料
1.《社会保险登记表》
2.《参加基本养老、工伤和生育保险人员增减表》
3.《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工伤和生育保险申报汇总表》
办理流程
1.用人单位持申报材料到社会劳动保险处业务大厅申报
2.工作人员受理申报材料,核准后盖章返回汇总表、增减表各一份
3.用人单位于次月到当地地税部门办理缴费
办理时限
办理期限:20个工作日
办理地址:
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青秀区桂春路南二里4号
电话:0771-5505399
南宁市青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青秀区仙葫大道东1
电话:0771-5566181
南宁市良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良庆区德政路20
电话:0771-4508877
南宁市邕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青秀区福兴路3号
电话:0771-4792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