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04 11:47作者:李天扬老师
第三,使有限基金更高效。“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不属于生育保险法定的保障范围,国家和省生育保险“三个目录”明确规定,生育保险基金不得支付营养、保健等费用。同时,原设置“一、二级医院分娩补助费”待遇的主要目的是引导参保女职工到基层医疗机构分娩,但长期的实践中,绝大部分参保人仍选择到三级医院分娩,因此该项待遇已丧失了实际意义。
增待遇:无痛分娩可部分报销
新政策意味着“我”的生育保险待遇降低了吗?对此,市人社局表示,广州生育保险待遇仍处高水平,另外享受待遇的条件门槛降低,高消费生娃也可部分报销。部分待遇如下:
一处定点“医联体”都可就医享待遇
参保人选定的医疗机构属本市同一法人机构管理的医院集团(或医院联合体)的定点医疗机构(限同等级别)之一的,该医院集团(或医院联合体)的其他定点医疗机构视为参保人的选定医疗机构。参保人在医院集团(或医联体)的定点医疗机构之间互通就医更方便。
无痛分娩等高档生育项目也可部分报销
参保人的生育医疗费用总额在1万元以内的,按定额标准结算;超过1万元以上的部分,按服务项目方式审核结算,为大额生育医疗费用的结算提供了空间,且上不封顶。
参保人急诊、异地就医等零星报销的生育医疗费,属于符合规定的费用低于本市同等级定点医疗机构定额结算标准的,按实际报销;高于定额结算标准的,按定额标准报销。
允许参保人自主选择高档医疗项目。
违规就医医疗费补贴60%
对未办理就医确认手续或未按规定就医的,给予一次性生育医疗费用补贴。补贴限额标准为本市同等级定点医疗机构定额结算标准的60%。
参保未满1年医疗费支付80%
对累计参保缴费未满1年的参保人给予延迟报销生育医疗费。报销标准为本市同等级定点医疗机构定额结算标准的80%。
对于具备条件的未就业配偶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标准,参照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育医疗待遇标准执行;外国(境)籍人员也可享受本市生育保险待遇。
若参保人在享受本市生育保险待遇期间失业,其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可按规定继续享受生育医疗待遇;若参保人在享受按月领取养老待遇期间,发生符合本《办法》规定的生育医疗费用,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若参保人按照规定享受产假或者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期间,因客观原因失去用人单位依托的,参保人可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支付生育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