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04 11:45作者:才子老师
一:申报方法
1、异地分娩的属于生育保险零星医疗费用报销范围内的生育医疗费用,先由参保人员个人垫付,自出院(或结付医疗费)之日起5个月之内向所属单位提交相关资料。
2、由单位经办人携带相关资料,到市医保中心办理报销手续。
二:报销结算标准
生育津贴享受的费用标准大概如下:
顺产:正常98天*(3300/30天)+营养费5808*25%+晚婚晚育15天*(3300/30)+独生子女证35天*(3300/30)=17000元左右
剖腹产:正常90天*(3300/30天)+营养费5808*50%+晚婚晚育15天*(3300/30)+独生子女证35天*(3300/30)+剖腹产30*(3300/30)=22000元左右
以上费用是根据2800的最低购买基数算出作为参考,实际费用根据个人社保帐户的实际数目为准。
注:独生子女津贴35天一定得办理好《独生子女证》才可以享受。
您所享受的生育医疗费:
1、广州市定点医院免费产前检查(按医保规定);异地分分娩按定额报销。
2、分娩定点医院挂帐(医院直接跟医保核算费用,除自费药外,其它生育险范围内用药及手术费由医保直接跟医院电脑结算,出院时本人只需结算个人承担的费用即可)
3、生育津贴(产假休完后提供相关资料由我司为您报销一次性生育津贴,营养费等,具体报销金额以<广州市劳动社保保障网>上实际发放的金额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