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09 21:33作者:王华老师
确认生育就医身份后就医的医疗费用,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同医院定额结算(超过1万元以上的部分按核定数结算)
生育保险金
生育保险金=生育津贴+医疗补助金津贴:以用人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
1、正常生育的按3个月(90天)计发
2、晚育的按3.5个月(105天)计发
3、生育并已领取《独子证》的按4.17个月(125天)计发
4、晚育并已领取《独子证》的按4.6个月(140天)计发
医疗补助金:以特区上年度企业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1、正常生育的按2个月计发2、剖腹产或多胞胎的按4个月计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