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27 21:42作者:李天扬老师
社保的初衷是给予像农民工这样的弱势群体以保障,但目前的实际情况是他们享受社保的门槛过高,导致很多农民工认为社保交了等于白交。新生代课题组调查发现,外来务工人员失业险及生育险的参保比例不高,使用率也非常低。
调查发现仅有3.36%的工人领取过失业保险金,而各行业工人领取过失业保险金的比例均不超过5%。大多数工人失业后很难领取失业保险金,主要原因在于失业保险制度规定只有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失业人员才能领到失业保险金,然而大多数工人的失业是遭遇企业的各种隐性的、变相的方式后成为自动离职,因此难以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一位东莞的工人抱怨,公司经营不景气的时候,它会预先做准备,会想办法把人逼走,所以说,通常是工人干得没意思,自己走人,这种情况不能领取失业保险,所谓的失业保险制度基本等于摆设。
生育保险同样让农民工感到鸡肋,高达95.5%的工人没有享受过生育保险待遇,购买了生育保险的人仅有11.8%领取过生育保险金。
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结果呢?吴琼文倩告诉记者,很多工人不知道生育保险提供哪些保障,应该如何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另外生育保险条例通常规定,参保人在非本市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发生的费用,或者参保人在市外生产前检查、产后访视、计划生育手术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正是这一规定将很多应该且可以领取生育保险基金的工人排斥在外,因为大多数工人在生育时几乎都会选择回到农村老家,发生的费用无法通过工作所在地的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生育保险制度的地区统筹规定没有考虑到大多数外来务工人员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现实性。
社保制度要让农民工看得清、享得到
外来务工人员是一个庞大的群体,而且相对处于弱势地位,在年老、失业、患病、工伤或生育时会发生困难,而社会保障制度可以减轻他们在遭遇风险时的压力。但是从调研结果来看,社保对外来务工人员的保障不尽如人意。新生代课题组提出为了更好地保障外来务工者的权益,社会保障亟须从政策宣传和制度完善两个方面加强。
首先,完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制度设计,确保工人在面临风险时能得到制度支持。一是建立全国联保的养老保险统筹机制,工人可在全国范围内任何城市参保,也可以在全国范围内任何城市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情况与工人实际缴费情况挂钩,多缴多得;二是提高医疗保险的报销额度和报销比例,减轻工人的医疗负担。取消医疗保险的地区限制,工人生病时可在全国范围内的定点医疗机构看病并报销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与工人缴费情况挂钩;三是取消失业保险中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规定,只要工人购买失业保险达到一定年限,在失业时就可以享受相应的失业保险待遇;四是取消生育保险的地区限制,只要工人购买了生育保险,不论其生育或医疗发生地在哪里,都可以享受当地的生育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