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27 21:32作者:王华老师
二、生育津贴支付 (一)、所需材料: 1、《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外埠职工须提供《北京市外地为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原件及复印件; 2、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婴儿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4 、医学诊断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 5、或女职工引、流产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如属剖腹(宫)产,一定要记得按 难产填写生表一,并增加15 天产假的生育津贴。 6、《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外埠城镇职工)原件及复印件; 如工作居住证在产假期内到期,请务必先办续签,再去申领生育津贴。否则生育津贴只能领到工作居住证到期日,而且当时无法办理,区社保还要向市局备案,手续很麻烦,以后即使居住证续签了,也无法补领剩余的部分。 7、二代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特殊情况还需(如在校期间办理的身份证)还需提供户口薄原件及首页、本人页复印件; 8、《北京市生育保险申领待遇职工登记表》(生表一)(一式两份); 9、以上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二)办理时间:每月2-25 日 (三)经办流程:参保单位持以上材料每月2-25 日报社保经办大厅二层支付部(一层大厅现场取号),当月最后一次申报生育津贴时,还需上报《北京市参保职工生育津贴支付月报表》(生表二)(一式两份)。符合享受晚育奖励津贴条件的,夫妻双方应在《生表一》中选择享受晚育津贴的对象,且夫妻双方本人签字确认,并由双方单位的盖章。 (1)夫妻双方均已参加生育保险的,由女方单位填报《生表一》。 (2)女方未参加生育保险,男方已参加生育保险,且由男方享受晚育津贴,则男方单位须填报《生表一》(一式两份),携带男职工的《结婚证》及其复印件和以上相关材料报四险支付岗进行人员登记。 注:表中单位负责人、填报人、联系电话和填报日期必须填写完整,如有涂改,请在涂改处加盖单位公章。
注意事项: 1、昨天10 点多排的办理生育津贴队,结果是上午最后一个办理的,再晚一步就要等到下午了。所以提醒大家最好是在上午10:00 前到二层支付部办理。 2、提醒大家最好是带着公章去,这样会方便一些 3、一些表格也许大家不太会填,请大家不必担心,到了那里再填也可以 4、发现二层支付部办事员的态度比一层和生育报销的好很多 这个津贴不是单位出钱的 是社保出的钱 不过如果你休产假的时候公司照常给你发工资 那你就不享受津贴了 比如说你的生育险缴费基数是2000 元 你休产假的时候公司给你发每月1500 元 那他就应该给你补500*3 个月产假 如果每月发给你2600 元工资 那就不退不补 你好,按照规定,生育保险,单位负责缴纳,职工不用出资的。如果单位不给你们缴纳,你可以去劳动局监察科投诉。 北京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第七条 生育保险费由企业按月缴纳。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企业按照其缴费总基数的0.8%缴纳生育保险费。企业缴费总基数为本企业符合条件的职工缴费基数之和。职工缴费基数按照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计算;低于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照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计算;高于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 倍以上的,按照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 倍计算;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无法确定的,按照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 第十一条 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当符合国家和本市计划生育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