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27 21:20作者:王华老师
3、生育津贴领取
生育职工生育出院后次月凭《备案回执单》和本人身份证,即可到指定银行逐月领取规定的3-4.5个月生育津贴。
4、独生子女光荣证备案后增发1个月津贴
参保职工在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后,填报《合肥市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下载网址:http://www.ahhfld.gov.cn以下同),本人或其委托人及时送到合肥市生育保险管理中心申报,即增发一个月生育津贴。
收费标准:查看收费标准
受理机关:合肥市生育保险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0551-3536357
办理地点: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政务环路88号
办理本地生育保险的其它说明
1、参保人请您持社会保障卡到生育定点医疗机构就诊,你可享受产前检查、生育医疗、计划生育和实施计划生育手术。
2、请你记住:生育要办理备案手续;津贴待遇要及时申报;特殊情况(如异地急诊)要电话快报备案。
生育备案时请填写《生育备案表》(下载网址:http://www.ahhfld.gov.cn)需携带以下证件原件:①社会保障卡、②生殖服务证或生育证、③结婚证、④孕产妇保健手册内的初诊记录(复印件)。因夫妻分居两地,到其夫工作地点生育或回一方父母居住地生育等原因,确需异地生育的,应在《生育备案表》时一并提出异地生育备案的申请,并提供单位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