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27 21:17作者:王新老师
我是广州妈妈,公司有帮我买生育保险,是市的!在我怀孕18周的时候申请了生育保险,就是在医院产检时可以挂账的都不用自己付钱,现在我都已经怀孕7个月了,我想请问一下在广州用过生育保险的妈妈们,这在产后要怎么报销的?听说报销的是产假期间的工资、营养费什么的~这又是怎么算的呢?报下来的钱我可以拿多少呢?还有我需要准备什么资料?麻烦清楚的妈妈指教一下,万分感谢
一、生育保险是什么?
生育保险是指妇女劳动者因怀孕、分娩导致不能工作,收入暂时中断,国家和社会给予必要物质帮助的社会保险制度。建立生育保险的目的,是为了保证生育状态的劳动妇女的身体健康,减轻其因繁衍后代而产生的经济困难,同时也是为了保证劳动力再生产的延续。生育保险不单单是指对女职工生育子女所花费的生育手术费、住院费等费用的补偿,还应当包括通过建立社会生育基金的方式,对女职工在规定的生育假期内因未从事劳动而不能获得工资收入的补偿。
市场经济条件下,完全由企业负担女职工产假工资的方法,将会成为企业拒绝招用妇女的借口,加大妇女的就业难度,同时,也不利于企业的市场竞争。因此,通过生育保险制度的建立,将女职工生育费用负担平均化,使用人单位均衡负担生育保险基金,这对于促进妇女就业,促进各用人单位履行社会事务的义务,促进企业间的公平竞争,增强企业活力,都具有重要意义。
二、怎样办理生育保险?
1、生育就医身份确认:
女职工在怀孕 16 周后,凡享受人流、引产、产检、生育等生育保险各项待遇时, 从2005 年 9 月 1 日起 , 由用人单位到医保中心进行就医手续确认及申报生育定点医院。
2、需办理备案女职工的申报:
(1) 办理备案的女职工需提供以下资料:
《广州市职工劳动手册》(原件);《计划生育服务证》(原件);医院诊断怀孕证明(证明怀孕周数)或围产手册(原件)
(2) 军人军属人员
军人军属人员不受参加生育保险累计满一年的限制。在享受各项生育保险待遇前,需提供另一方的军官证或士兵证和结婚证(原件)。军人军属人员须先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然后到医保中心进行生育就医手续确认。
(3) 关闭、破产企业女职工
经政府批准,企业在被批准关闭或法院裁定破产之月,应填写《广州市关闭,破产企业怀孕女职工名 册》一式三份,连同本单位关闭或破产的证明文件及复印件,以及女职工怀孕诊断证明(注 明怀孕周数及有医院盖章)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然后再到医保中心进行生育就医身份确认。